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,突出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纠治领导干部违反办公用房相关管理规定问题,按照市纪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,参照市纪委《关于对全市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的工作方案》相关安排,根据校党委统一安排,决定对我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对象及主要内容
学校各级在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;各级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情况。
二、自查方法步骤
1.全面自查。3月20日前,根据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(附件2),各单位对所有在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采取“过筛子”的方式进行实地测量,并对退休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情况展开自查,填写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》,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务必于3月22日前整改到位。
2.个别抽查。学校成立联合巡查组,对自查后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。对未按要求整改的,学校将严肃查处,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,以实事求是、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办公用房自查工作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,切实将办公用房标准落到实处。
2.从严要求。对排查整改不力、搞虚假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,从严从重处理。对上报的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》经查不实的,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3.彻底整改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、及时处理。对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。清退整改超标办公用房要严防形式主义,不允许造成新的浪费。
4.及时报送。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,于3月20日17:00前,将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、盖公章后的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》(附件3)PDF版及Excel版上传至内部质量平台。
附件:1.办公室面积标准及测量方式
2.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(摘录)
3.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
2024 年3 月19 日